为科学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水能资源,根据社会各界对我县水能资源的开发热度及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吉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及水电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决定将我县春和水电站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春和水电站位于嘎呀河干流汪清镇春和村西南侧,坝址以上流域面积4040.4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22立方米,水头3米,电站拟装机1000千瓦,年发电量330万千瓦时,年利用小时3300小时,总投资约1500万元。 二、公开出让人 汪清县水利局 三、开发利用权出让期限 上述拟开发水电站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出让时间为50年。 四、公告期限及申请地点 出让公告期为15天,即2016年 9月 12日至9月27日17时止,有意向开发者于公告期内,到汪清县水利局地方水电管理站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需携带相关法人证明、营业执照、身份证等材料。联系人:李 升 联系电话:0433 8835119 五、具体要求 1.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较高的社会信誉度的企业及个人,可以确保下阶段的开发工作正常开展,按期动工兴建、投产。 2.应当具备有一定的水电知识和施工建设管理经验,避免造成不按实际装机,未能合理利用水能资源的情况发生。 3.存在非法转让水资源开发使用权或其他违法行为,将直接取消资格。 汪清县水利局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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