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水利专项(省级专项、省水利建设基金、中央水利基金、小农水、农村饮水安全、水产等)项目的资金投资计划上报工作。 2、负责局机关和各项工程财务管理;负责工程资金筹资及拨付、结算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财务预、决算编制工作;负责全局各项资金年终结算工作负责财务档案保管工作;负责制订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3、负责财务统计工作、编报全县水利综合统计年报和基本建设统计年报、月报;负责全县水利综合经营统计报表汇总上报工作。 4、负责建立水利审计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全县水利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审计;负责系统内财务审计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负责监督二级单位的财务结算。行政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工作职责 一、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各科室的工作; 2、审核或组织起草全局性或以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 3、筹备全局性的重要会议; 4、组织安排局领导的政务活动; 5、督办政府文件、政府会议、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并向局领导报告; 6、组织处理需由办公室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7、负责文秘档案归档管理和安排机关值班值宿、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各种文件打印工作; 9、负责全局车辆统一管理、后勤保障和公务接待; 10、负责全局各项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 11、负责来信来访工作。 二、行政审批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担本部门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及相关证书的发放工作; 3、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4、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本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人事科(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人事工作职责 1、组织全县水利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定工作; 2、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调配、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医疗保险等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中层干部拟任考核、职位任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工作; 4、负责副科级后备干部选拔推荐、培养教育工作; 5、指导全县水利系统职工队伍建设及全县水利系统人才库建设; 6、负责离退休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局党委的决定、决议和各项工作部署; 2、及时组织起草、修改、印发以党委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报告、总结材料; 3、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保证党委中心工作的顺利实施; 4、做好岗位责任督查工作,及时检查、督促、考核、考评,使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委的计划、决议,及时掌握并反馈执行情况; 5、负责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软环境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 6、负责政务信息工作; 7、做好党委及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自来水公司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城市供水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规定,落实“发展城市供水事业、服务汪清经济生活”的服务宗旨,扎实搞好服务,充分发挥城市供水在经济发展中的先行作用。 2、根据工作实际,研究城市供水事业发展战略,制订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编制发展规划及具体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3、负责城市供水市场管理,做好供水市场分析和市场预测,建立完善的信息指导体系、确保供水企业健康稳步协调发展。 4、精心组织生产,将公司下达的制水任务和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厂内班组,保质保量完成制水生产任务。 5、负责净水运行设备的保养,中、小修工作,配合做好设备大修工作和技术改造工作,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规定的要求。 6、负责城区各用水户的水表安装、检定、维修、更换等工作。 7、负责对用户直接贸易结算的水表进行定期强制检定工作。同时做好统计、建档工作。 8、加强用水监察,及时查处破坏供水设施、窃水、违章用水行为。 9、做好用水设施的巡查,认真接待用户咨询、投诉、报修。 10、做好水质分析、保证城市各单位、居民用户得到优质、安全的自来水,促进城区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11、负责城市供水区域内供水设施及管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12、根据服务区用水需求和供水能力,作好供用水规划的勘察设计。 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 收管理条例》等有关水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组织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与保护工作; 三、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入河排污口的审批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 四、组织开展全县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五、开展全县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六、负责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汪清县地方水电管理站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全县谁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农村水电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4、负责全县地方水电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核、初步设计审批、安全分类、环评预审、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电气化县建设和全县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6、负责全县地方水电管理和行业标准化、现代建设化,推进行业技术进步。指导协调全县地方水电行业设备监测检验和人员培训等管理工作。 7、指导全县地方水电行业改革、改制工作,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8、负责全县地方水电设计市场、设备市场、建设市场和电力产品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地方水电行业安全、科学、高效运营。 9、组织开展水能资源开发项目和地方水电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0、承担全县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地方水电信息系统建设和全县地方水电的统计工作。 11、负责地方水电设施的保护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汪清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水利法律法规。 2、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 3、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行政措施。 4、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5、负责水政渔政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和仲裁跨界重大渔业和水事纠纷。 6、保护和改善渔业水域环境,协助政府有关部门保护好全县水生野生动物,为政府规定鱼类保护区做好基础工作。协调重点渔业水域监测网络的建设和管理,防治渔业水域污染,处理渔业污染事故,组织渔业水域环境评估,保护珍贵稀有水生动物。 7、保护饮用水水源和供水管道及其附属建设。对盗用水、拒缴水费、擅自连接供水管网用水,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于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供水。 8、组织编制并实施汪清县水利法制建设规划、普法规划;牵头组织起草汪清县水行政规范性文件;承办上级立法机关在立法上面的征求意见工作。 9、归口管理水事违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协同调处水事纠纷和渔业纠纷,参与水行政和渔业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 10、综合管理水法规的宣传普及。 河道管理站工作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 二、定期对河道、堤防等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河道防洪工程和建筑物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依法维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正常秩序,协调处理水事纠纷。 四、负责河道采砂(石)、取土、淘金等作业事项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和检查乱开砂场和破坏河道的单位或个人,严厉打击非法用河行为。 六、负责砂石的统查及砂石管理的监察工作,合理有效地处理砂石开采及河道整治间的关系,保证砂石资源可持续利用,杜绝国家资源流失。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春阳水库管理站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所属水库主体工程及工程设施的安全,抓好防洪渡汛,确保下游城镇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积极蓄水,保证供给城乡居民人畜饮水、灌区春耕生产用水。 四、配合和协助各施工单位,编制年度工程维修计划,实施工程施工任务,保证工程质量。 五、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打击破坏水利工程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六、依法保护春阳水库管理站范围内的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有关工程设施。 七、对水事活动进行监察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和和管理站合法权益。 八、组织清理水库水面的垃圾。 九、负责管理区管理范围内的保卫、治安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治安、刑事案件。 十、积极完成局党委安排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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