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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 科室职能 |
一、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全局文秘工作,协助领导起草文件,审核林业局文件,办理公文处理,收集林业信息,为领导决策服务。 2、负责局机关公务用车调度工作,保证机关用车安全,并做好车辆的维护工作。 3、管理监控机关发生的办公用品及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统一报主管局长核销。 4、负责机关业务接待工作,协助领导进行会前筹备、会中服务和会后整理工作。 5、负责机关环境卫生建设、收发管理,组织机关义务劳动。 二、监督办工作职责 1、依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细则》和国家及省的有关政策、法规,对驻在单位森林资源的培育、管理、保护、利用以及育林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2、重点监督林木资源和林地资源消耗的监督。要监督消耗的数量,而且要监督其消耗的合理性。 3、森林资源监督办承担派出单位及上级监督机构交办的与森林资源监督有关的专项工作。 三、纪委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三、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工作,提出工作建议,依据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 四、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执行)》规定的五项监督职责,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党内监督工作,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利情况进行监督,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监督工作情况。 五、检查、处理职责范围内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作出维护党的纪律的决定。协助上级纪委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六、受理党员的控制和申诉,保障党的章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七、受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做好林区社会稳定工作。 四、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组织科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委的组织情况 , 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督促各支部过好组织生活,做好党委改选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情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 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 范事迹;向党委提出和表扬与奖励的建议。 3、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和考察办理,吸收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的具体工作,负责党内统计,接转党组织关系,收缴党费等日常工作。 4、负责对领导干部的考察和培养,提出使用和奖惩的建议,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宣传科工作职责 1、了解党内群众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宣传优秀党员的典型事迹。 4、指导职工群众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5、协同有关部门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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