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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 >> 单位简介 |
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二)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三)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就业、维权、组宣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接待、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 (六)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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