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3日,记者从县法院了解到,2017年12月29日,县第三中学一年一班的10余名学生来到县法院参加社会实践,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崇高和神圣。
当日下午,学生们来到新审判法庭立案大庭,县法院立案庭干警用生动、易懂的语言,结合实际,为学生们解读了宪法的含义以及《青少年保护法》。随后,学生们依次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宣传中心、接待室、审判庭、家事审判法庭等。参观过程中,同学们踊跃提问,纷纷表示一定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用法律扼守底线,健康成长。干警还介绍了庭审的流程和审判中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公诉人等工作人员的职责与作用,
据了解,近年来,县法院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法治进校园”等活动,有效提高了我县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