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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三规范”创新登记管理思路

采写:吴美子 【字号 】 浏览次数:825   发布时间:2016年9月21日 打印本页

    
    今年起,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县登记局取消事业单位年度检验,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工作中不断创新登记管理思路,做到“三规范”。

    一、规范登记

    规范登记程序。在初始设立登记工作中,严格把好“六关”,即申请关、受理关、审核关、核准关、发证关、公告关。在受理、审核阶段,重点审核三个方面,一是审核材料是否齐备,确保登记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各种证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二是审核业务范围是否规范,严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政事职责分开,做到同类事业单位的业务范围用语规范;三是审核开办资金是否真实,要求初始登记必须提交验资报告,防止事业单位虚报、瞒报、谎报开办资金,确保开办资金真实有效。

    二、规范年检

    规范年度检验。年检之前,及时下发年检通知,明确年检要求和日程安排,保证年检工作有序进行;召开专题会议,通对各事业单位人事科长和法人代表进行培训,组织学习有关文件,传达上一年年检情况,通报未年检单位的处理意见,对本年度年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在年检过程中,严格审查事业单位提交的年检报告,对登记名称、住所、经费来源、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事业单位,要求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规范档案管理

    在档案管理工作中,一是严格政策标准。严格执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归档范围收集、整理档案,严格按文件规定保管、利用档案;二是规范档案内容。根据省州要求,制定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内容规范表》、《事业单位住所证明表》、《事业单位经费来源证明书》、《事业单位开办资金证明表》等一系列表格,对档案进行重新分类装订,逐份进行规范。

    截至目前,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共对全县281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年度报告,全部重新打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合格率为100%;办理变更登记96家,注销登记2家,证书补领1家。


发布人:宋誉 发布时间:2016年9月21日 审核: 刘涛 发布单位:编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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