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法院创新工作机制,适用“执行三同步”方法积极应付规避执行行为,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依职权调查财产与申请人查找线索同步。汪清县法院要对被申请执行人及其家属的房屋、车辆、企业登记、银行存款记录展开全面、细致的调查,特别是针对财产的原始取得、款项的支付记录等环节进行深入调查,同时建议执行人到被执行人所居住、活动、工作的场所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及时提供给执行法官。 二是调查被执行人的经济往来与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同步。根据前期调查取证所得证据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一边对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一边对被执行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同事以及被执行人家属展开调查以掌握确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证据。 三是法律攻心与引导执行和解同步。 执行人员明确告知被执行人规避执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通过释结析理工作,加大执行和解力度,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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