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汪清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进一步强化执法主体建设,采取三项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全局民警参加2017年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准备工作。
一是超前谋划,强化训练。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将执法资格考试训练题集纳入到每月进行的法律知识考试内容,并计划在今年考试前,对所有参考民警每月进行3次模拟考试,力争通过考试训练迅速提升民警成绩。
二是强化责任、形成机制。明确各部门一把手是本部门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的第一责任人,切实组织好本部门民警积极准备考试,建立每周集中学习长效机制,充分保障民警复习时间,对参加高级执法资格的民警应当保障必要的脱产学习时间。
三是明确奖惩、鼓励参考。建立奖惩机制,对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在不得办理案件基础上,明确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对未取得中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担任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对应取得相应执法资格而未取得的,对民警所在的部门取消年末执法类评先评优资格,并由局党组对部门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为鼓励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经县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报销往返费用的基础上,对取得高级执法资格或通过司法考试的民警,优先提拔并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