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4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8月3日,副县长桑宏韬主持召开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工作会议。会议对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发改、国土、建设、规划、交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是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机制、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将产生重大影响。
桑宏韬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里的统一要求,协调配合,制定目标,注重实效,严把质量关,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推进,要按时、按质完成全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