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汪清县人大调研组一行8人由县人大副主任胡立山带队,到县检察院调研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县检察院班子成员、刑事检察部负责人以及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主要领导参加了座谈。 郑峰检察长就近三年来的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向调研组作了详细汇报。一是立案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二是立案监督工作的主要方法;三是向侦查机关提出的建议;四是立案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方向。 调研组听取汇报后,对县检察院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整体检察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县法院、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及部分人大代表也从自身角度出发,对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胡立山副主任对县检察院今后如何更好地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更新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理念。强化刑事立案监督意识,改变“坐堂办案”的旧工作模式,努力克服“重配合、轻监督”的片面认识,充分发挥办案人的主观能动性,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切实增强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的实效。 二是突出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的能力建设。加强侦查监督队伍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通过专项业务和岗位技能培训,引导干警在办案中加强学习,积累经验,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以更加适应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的需要。 三是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与县工商、税务、环保、土地、食药监等部门建立联系机制,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拓宽立案监督渠道。 四是提高立案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检务公开和法制宣传,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职责,更加主动地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 郑峰检察长最后表示,县检察院一定会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把胡立山副主任提出的四点建议认真落实到具体的办案实践中,切实将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汪清法治环境建设做出更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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