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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检察院检察长金春山莅临汪清县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采写: 【字号 】 浏览次数:668   发布时间:2016年3月7日 打印本页

    

   



    3月3日上午,延边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春山莅临汪清县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州院政治部主任金豪、副主任韩姬善、检务管理部副部长赵志海及办公室主任曹鸿翔随行。
    金春山检察长听取了郑峰检察长关于我院基本现状、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2016年工作打算的汇报。并就检察改革“精装修”工作与我院领导班子、副部长和主任检察官进行了座谈。他强调,改革是大势所趋,要与上级院保持高度一致,用新思路、新方法将改革中出现的问题降到最少,找出破解的有效方法。同时,鼓励干警积极献言献策,推动检察改革健康发展。
    检察长金春山对今年重点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把办案精力体现在“突出重点、转变方式、提高质量、确保安全”上。认真办好上级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尤其是查办案件方面,加大查办本地区内涉及民生、国家专项资金、影响和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等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强化监督。在监督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体现公平公正,规范化取证,精细化初查,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同时,在办案过程中严禁出现办案事故,把预防机制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上。
    二是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还要重点依法保护。慎重办理涉及企业家、科技创新人才、经济管理干部三类群体案件,做到查办案件与规范司法行为并重,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措施与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合法权益并重,打击经济犯罪与挽回经济损失并重,绝不能因为执法办案,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或把企业办垮。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汪清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守纪律、规矩,讲政治、顾大局。在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办案纪律上,做到不碰红线、守住底线、坚决不碰高压线。把眼睛向内看,注重内部监督。在监督过程中,基层检察院也要在干部输送上搭建平台,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有舞台。有意识地教育、培养80、90年代的年轻干警,使其尽快提高,充实领导岗位。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6年3月7日 审核: 史怀冰 发布单位: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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