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省工信厅民爆处副处长赵一鹏、州工信局安全处处长秦正延以及行业专家一行6人组成检查组,对延边东方民用爆破器材经销有限公司汪清分公司进行了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春季行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经过现场检查、听取企业汇报、查阅相关资料,验收组认为该企业已执行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企业管理制度,采纳并落实了设计及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其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处于受控状态。同时提出几点意见:避雷针无警示标识;炸药库铁门无接地连接;库房运货小车接触地面部分要采用不发火材料;应依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通则》进行标准化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进行整改,从而确保企业安全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