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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检察院运用“三标”方式为招投标工作上“保险”

采写: 【字号 】 浏览次数:663   发布时间:2013年5月28日 打印本页

    
    今年以来,汪清县院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职务犯罪预防,用行贿档案过滤投标,用典型案例警示招标,用后续跟进核查履标,通过运用“三标”方式,为招投标工作上了“保险”,为县政府捂紧了“钱袋子”,实现了招投标质疑零投诉、职务犯罪零查办、招投标程序零差错。

    一是投标用“行贿档案”筑“防火墙”。利用全国已联网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对无诚信、有劣迹投标人进行过滤,把好投标关,今年共为57家企业和50名法人代表实施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充分发挥了“行贿档案”查询的反腐作用,为招投标市场的入口有效把关。

    二是招标用“警示教育”打“预防针”强化对参与政府招投标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将招投标活动置于阳光下规范操作,对招投标的方式、条件、时限、过程等全部公开,公布办结时间、办事人员、办事纪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廉洁自律。截至目前,我院组织以案说法二次,举办警示教育一次,社会评议三次,受众260余人次,有效预防了政府招标过程中出现职务犯罪。

    三是履标用“核查跟进”建“防漏网”。加强对政府招投标后中标企业的资金使用、履标验收监督, 我院采用跟进监督,组织专家组定期巡查等方式,防止国有资金隐形流失,确保招标后资金不跑冒滴漏,高效利用。


发布人:王阳 发布时间:2013年5月28日 审核: 史怀冰 发布单位: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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