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汪清县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汪清县李某以能办事业编制为由,先后多次骗取丁某等7人现金共计32万元。
被告人李某因急需用钱,心思一动,就找到朋友丁某谎称自己有关系,能帮助丁某办理事业编制,但是需要交5万元钱“活动费”,并希望丁某找到其他想办编制的人,一并予以办理。丁某信以为真,便找到同样想办事业编的张某,两人每人交给李某3万元。过了一阵,李某又急用钱,就故伎重演,让丁某在帮忙找到了想办事业编张某和姜某,又收取了他们每人6万元。
此后,张某和姜某多次给李某打电话催问办理结果,要求如果不能办理就退钱,李某无钱可退,搪塞不过又想到再骗几个人来还张某和姜某的钱,于是李某又自己找了杨某等3人,以同样的理由共骗取了15万元,退还了张某和姜某的12万元。后来杨某发现李某多次搪塞,理由牵强,有诈骗嫌疑,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李某在被侦查期间,如实供述了诈骗7位被害人钱款的事实,并退还了剩余的20万元。经法院审理,李某以违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经构成诈骗罪,考虑到李某积极退赃,判处了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法官呼吁大家,事业编制录取要经过专门的人事考试录取,要获取事业编,留心报考信息,积极备考才是正途,大家要加强警惕,不要听取骗子的花言巧语,给他们行骗的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