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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汪清县直机关党工委扎实开展“四民”活动

采写:刘世杰 【字号 】 浏览次数:1181   发布时间:2013年7月16日 打印本页

    
    2010年以来,为认真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党员发展方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提高汪清县直机关重点积极分子服务群众的本领和做好本职工作的素质,进一步密切他们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汪清县直机关党工委在县直机关各部门开展了“察民意、体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主题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四民”活动)。
    “四民”活动以服务百姓关注民生为出发点,在社区、学校设立“四民”活动联络员,具体负责“四民”活动对接工作。充分发挥汪清县直机关重点积极分子的积极性,密切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残疾人、孤寡老人、低保家庭、贫困学生、留守儿童及其他需要帮扶的弱势群体提供思想帮扶、生活帮扶和亲情帮扶等力所能及的帮助,为汪清县直机关培养优秀的党员后备军,发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合格党员。
    汪清县直机关党工委将“四民”活动作为县直机关发展党员的必要条件之一,任何重点积极分子不积极参加“四民”活动,一律不予发展。在超前考核当年发展对象时,汪清县党工委除按正常程序考核外,还要到帮扶对象、社区、学校中对发展对象逐级考察核实。
    汪清县党工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县直机关各支部重点积极分子“四民”活动开展情况,并根据重点积极分子“四民”活动记录逐一核实。对“四民”活动开展好的支部优先给予发展党员指标;对开展不好的支部限期整改,不达标不予发展;对在“四民”活动中作弊的支部一年内不予发展党员,对在“四民”活动中作弊的重点积极分子二年内不予发展。
   自2010年汪清县直机关党工委开展“四民”活动以来,参与县直机关“四民”活动的214对重点积极分子、转正党员和预备党员与残疾人、孤寡老人、低保家庭、贫困学生、留守儿童开展了一对一的帮扶活动。累计开展“四民”活动1386次,做好人好事1291件,帮扶钱物折合人民币255,390元,得到了帮扶对象的好评和社区、学校的认可,为我党密切联系群众作出了应有贡献。


发布人:郭艳 发布时间:2013年7月16日 审核: 崔永学 发布单位: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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